1、水利水電工程分等指標(第一頁表格),分為一二三四五等,分別是防洪、灌溉、發電、供水和治澇。
2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級別:根據所在工程的等別、建筑物的重要性確定為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級,穿堤水工建筑物按高級別確定。
3、臨時性水工建筑物級別:按第二頁下方表格確定,對于3級臨時性水工建筑物,符合該級別規定的指標不得少于兩項。
二:水工建筑物的分類及作用
1、按作用分類:擋水建筑物,泄水建筑物、輸水建筑物、取(進)水建筑物、整治建筑物以及專門為灌溉、發電、過壩需要而興建的建筑物。
2、取(進)水建筑物:輸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,如引水隧洞的進水口段、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揚水站等。
3、整治建筑物: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條件、調整河勢、穩定河槽、維護航道以及為防護河流、水庫、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對岸坡沖刷的建筑物,如順壩、丁壩、導流堤、護底和護岸等。
4、專門建筑物:為灌溉、發電、過壩等需要興建的建筑物。如專為發電用的引水管道、壓力前池、調壓室、電站廠房;專為灌溉用的沉砂池、沖砂閘;專為過壩用的升船機、船閘、魚道、過木道等。
三:水庫與堤防的特征水位
1、水庫的特征水位:校核洪水位、設計洪水位、防洪高水位、正常蓄水位、防洪限制水位、死水位。
2、提防工程特征水位:設防(防汛)水位(開始防汛的水位)、警戒水位(準備搶險的水位)、保證水位(設計的洪水位)。
02、土石壩與堤防的構造及作用
一、土石壩的類型
1、按壩高分:低壩(30m以下)、中壩(30~70m之間)、高壩(70m以上)。
2、按施工方法分:碾壓式土石壩(常見,分為:均質壩(低壩)、土質防滲體分區壩、非土料防滲體壩)、水力沖填壩、定向爆破堆石壩。